4月征期即将开始,已为您准备好了天津市4月征期日历,各位纳税人速来查看吧!同时,提醒大家提前做好申报安排错峰办税~
本月征期为4月1日-4月20日
一起来看“”4月征期日历吧!
3月21日--4月19日
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
4月1日--4月20日(按月)
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资源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税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海上石油矿区使用费
4月1日--4月20日(按季)
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税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1月1日--5月31日(按年)
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收入
3月1日--6月30日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期)综合所得
1月1日--12月19日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1月1日--12月31日
车船税
小客车总量调控增量指标竞价收入
具体日期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每月9日发布在“天津小客车指标调控竞价系统”上的《天津市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公告》所公布的成交价款结清时限为准。
注:
1.石油特别收益金、国家留成油收入、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按有关规定政策执行。
2.上述日期如有变化,以届时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