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税的内容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附加税纳税义务人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纳税义务人,是指负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2010年12月1日起,外资企业也征收附加税。
附加税的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市区纳税人
5% 县城、镇的纳税人
1% 不在以上地区的纳税人
教育费附加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2%
水利建设基金 1%
附加税的税额计算
附加税的税额计算公式:
企业当期应纳的城建税=(增值税+消费税)*企业对应的城建税税率(7%/5%/1%)
企业当期应纳的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消费税)*3%
企业当期应纳的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消费税)*2%
企业当期应纳的水利建设基金=(增值税+消费税)*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