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征期截止到什么时候?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1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3月、7月、9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请大家按时申报。
征期日历
8月21日--9月19日
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
9月1日--9月15日(按月)
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资源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税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海上石油矿区使用费
9月1日--11月30日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1月1日--12月19日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10月1日--12月31日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1月1日--12月31日
车船税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1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税总办函〔2020〕242号:
一、3月、7月、9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