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税务实务 > 税收优惠 > 2023年最新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来啦!

2023年最新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来啦!

来源: 2023-01-11 添加到微信收藏

打开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收藏至微信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

2023年最新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来啦!

原文如下:

QQ截图20230111112117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成文日期:2023-1-9

现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二)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三)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减免的增值税,在本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可抵减纳税人以后纳税期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1月9日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59/c5183530/content.html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成文日期:2023-1-9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以下简称1号公告)的规定,现将有关征管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二、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1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四、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1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1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12月31日前并已开具增值税发票,如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应开具对应征收率红字发票或免税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开具对应征收率红字发票或免税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七、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八、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九、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十、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应按其纳税期、本公告第九条以及其他现行政策规定确定是否预缴增值税;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征免增值税。

十一、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1号公告规定的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见附件1);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87号)、1号公告规定的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见附件2)。

十二、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征管事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31号)第二条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纳税人按照1号公告第四条规定申请办理抵减或退还已缴纳税款,如果已经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先将增值税专用发票追回。

十四、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14号)第八条及附件《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3号)第一条及附件《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5号)第一条至第五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6号)第一、二、三条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2.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1月9日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59/c5183540/content.html

政策解读: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的解读-https://s.accpro.cn/nOb7ESOMJj


更多答案:
无广告会计学习小组开放啦~小群氛围好!赶快加入一起学习资格考试&实务 免费加入

1.所有转载的内容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如有遗漏请联系我; 2.因考试安排、政策变化、课程配置不断变化与调整,分享内容仅供参考学习,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 3.部分信息进行批量脱敏处理,如果产生歧义,烦请联系我删除/改正。

相关文章
2022税务师考试考生回忆版试题及参考解析免费下载(正保)
​正保会计网校老师根据考生考后交流反馈,整理2022年税务师延考试题及参考答案(考生回忆版),供大家学习参考。回忆版试题可能并不完整!点击链接即可免费查看2022税务师考试考生回忆版试题及参考解析...
初级会计机考的时候先考初级会计实务还是经济法基础?
初级会计机考的时候先考初级会计实务还是经济法基础?考试时两个科目的答题顺序是随机的,可能先考《初级会计实务》,也可能先考《经济法基础》,一科试题全部答完后才会出现下一科试题。...
正保会计网校中级会计C位夺魁班能讲到考点吗?试卷质量如何?
正保会计网校中级会计C位夺魁班适合基础薄弱、喜欢李忠魁老师的考生,尤其是想要学习气氛,正保会计网校中级会计C位夺魁班是直播授课,小班管理。正保会计网校中级会计C位夺魁班能讲到考点吗?试卷质量如何?学员...
新设立企业怎么在电子税务局申请电子发票
在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票种核定初次申请”界面进入后先根据实名要求做经办人的实名认证,然后进入办理界面点击增加按钮,选择要增加的电子发票票种,填写信息并保存,点...
2023注会cpa考试报名入口开通cpaexam.cicpa.org.cn
2023年注册会计师报名入口已正式开通!注会报名入口开通时间为4月6日早8:00,4月28日晚8:00注册会计师报名截止。​报名入口: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报名人员,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
山东会计信息采集入口:山东会计管理 http://czt.shandong.gov.cn/
山东公布了2021年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简章,初级资格考试于2021年5月15日至19日,5月22日至23日,分两个时间段进行,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21日,符合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范围的报名人...
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合格证书申领方式纸质/电子证书领取
税务师纸质证书:全科合格人员(含免试)请通过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方网站(www.cctaa.cn)首页链接或直接登录“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https://ksbm.ecctaa.cn),...
正保会计网校张倩老师中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阶段新课免费试听
正保会计网校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基础阶段课程已经开通了,基础阶段课程老师会对考点进行详细讲解,帮助考生掌握考试的各个知识点,是非常重要的阶段,直接决定后续的学习效果。为了帮助准备报班学习的考生选课选...
正保会计网校张楠老师中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阶段新课免费试听
正保会计网校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基础阶段课程已经开通了,基础阶段课程老师会对考点进行详细讲解,帮助考生掌握考试的各个知识点,是非常重要的阶段,直接决定后续的学习效果。为了帮助准备报班学习的考生选课选...
2023年中级会计师科目搭配建议
两年内通过考试,适合大部分在职考生,会计基础相对薄弱、时间较不充裕的考生。2023年中级会计师搭配建议:第一年:《中级会计实务》+《经济法》...
2023中级会计考试大纲下载_中级会计考试大纲有什么用
中级会计备考大纲有什么用?根据考试大纲制定备考学习计划中级会计职称备考考试大纲是指官方发布的关于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内容、范围、重点等的规定。备考考试大纲可以帮助考生了解考试的重点、难点、考点,...
2023年注会报名照片规格要求
2023年注会报名照片规格要求●考生本人最近1年的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片...
2023年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预计5月份开始报名
税务师考试一般4-5月份开始报名,并且税务师考试有补报名。...
中级会计哪科最简单?怎么搭配学习?
根据历年考试情况得知,中级会计师考试《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三个科目中《经济法》科目难度是最小的,但是需要记忆的内容不少,也需要重视。《中级会计实务》学习内容多,难度也不少。...
中级会计职称学习需要多长时间?每科需要学多久?
中级会计职称学习时间因个人学习能力不同而异,一般建议学生有一定会计基础,集中学习3-6个月,学习每一科目的时间应该根据你的基础和认知程度来定,通常每科需要学习80-120个课时,花费的时间在40-60...
2023年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有哪些?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为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税〔2017〕77号 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一、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应将相关免税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单独核算符合免税条件的...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3号 关于印花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印花税法》,现将税法实施后有关印花税优惠政策衔接问题公告如下:一、继续执行本公告附件1中所列文件及相关条款规定的印花税优惠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现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公告如下: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会计常用
财税问答
免费提问老师 →去提问(登录注册后进入实务栏目点击左侧免费问答)
报名照片制作
一键抠图 更换背景 免费制作>
分享
0
您是否有正保会计网校账号?

“正保会计网校”为考生提供了很多免费的学习资源,包含入门学习视频、备考资料包、学霸备考经验分享等干货,使用前您必须先注册一个账号!

现在注册 已有账号,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