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延长9月征收期到9月30日。
九月申报期延期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
为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办理纳税申报等事宜,经报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现将我市2021年9月份纳税申报期延至2021年9月30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21年9月15日
相关内容:
10月征收期内有连续3天以上的假期(国庆节),所以从15日开始,按工作日顺延7日,征收期结束日期变为10月26日。
11月征收期内无连续三天以上假日,故而征收期结束日期为15日。
12月征收期内无连续三天以上假日,故而征收期结束日期为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