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税务局办理市内跨区建筑服务预缴申报,提示先进行跨区登记再申报,但企业实际已办理过跨区登记,请问如何处理?
答:常见问题为纳税人选择的跨区主管税务机关下未查询到项目地址及其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请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跨区税源登记】—【02 查询经营项目地址及税率】模块,查看是否有本次预缴申报对应项目地址及税率。需要注意的是,查询时请直接登录电子税务局,无需选择跨区的主管税务机关,默认登录选择的是主体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
如果没有上述信息,请通过【跨区税源登记】模块提交申请,待受理通过后再进行预缴申报。如果已有上述信息,请在电子税务局主页纳税人名称处点击“选择主管税务机关”,选择跨区的主管税务机关局后再进行申报。若存在多条同区跨区信息,可尝试选择同区不同跨区信息后进入预缴申报查看是否有此阻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