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会计实务 > 会计准则 >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来源/作者: accpro 2019-10-25 12:09:41 收藏至微信

打开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收藏至微信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

企业会计准则**30号——财务报表列报

**章 总 则

  **条 为了规范财务报表的列报,同一企业不同期间和同一期间不同企业的财务报表相互可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二条 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一)资产负债表;

  (二)利润表;

  (三)现金流量表;

  (四)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

  (五)附注。

  财务报表上述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重要程度。

  **三条 本准则适用于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以及年度财务报表和中期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32号——中期财务报告》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列报,还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33号——合并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和列报,还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31号——现金流量表》;其他会计准则的特殊列报要求,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二章 基本要求

  **四条 企业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企业不应以附注披露代替确认和计量,不恰当的确认和计量也不能通过充分披露相关会计政策而纠正。

  如果按照各项会计准则规定披露的信息不足以让报表使用者了解特定交易或事项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时,企业还应当披露其他的必要信息。

  **五条 在编制财务报表的过程中,企业管理层应当利用所有可获得信息来评价企业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

  评价时需要考虑宏观政策风险、市场经营风险、企业目前或长期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财务弹性以及企业管理层改变经营政策的意向等因素。

  评价结果表明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因素以及企业拟采取的改善措施。

  **六条 企业如有近期获利经营的历史且有财务资源支持,则通常表明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企业正式决定或被迫在当期或将在下一个会计期间进行清算或停止营业的,则表明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不再合理。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当采用其他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并在附注中声明财务报表未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的事实、披露未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的原因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七条 除现金流量表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编制外,企业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编制财务报表。

  **八条 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应当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会计准则要求改变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

  (二)企业经营业务的性质发生重大变化或对企业经营影响较大的交易或事项发生后,变更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九条 性质或功能不同的项目,应当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但不具有重要性的项目除外。

  性质或功能类似的项目,其所属类别具有重要性的,应当按其类别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

  某些项目的重要性程度不足以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单独列示,但对附注却具有重要性,则应当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十条 重要性,是指在合理预期下,财务报表某项目的省略或错报会影响使用者据此作出经济决策的,该项目具有重要性。

  重要性应当根据企业所处的具体环境,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予以判断,且对各项目重要性的判断标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应当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企业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应当考虑该项目金额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营业收入总额、营业成本总额、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或所属报表单列项目金额的比重。

  **十一条 财务报表中的资产项目和负债项目的金额、收入项目和费用项目的金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项目和损失项目的金额不得相互抵销,但其他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组类似交易形成的利得和损失应当以净额列示,但具有重要性的除外。

  资产或负债项目按扣除备抵项目后的净额列示,不属于抵销。

  非日常活动产生的利得和损失,以同一交易形成的收益扣减相关费用后的净额列示更能反映交易实质的,不属于抵销。

  **十二条 当期财务报表的列报,至少应当提供所有列报项目上一个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以及与理解当期财务报表相关的说明,但其他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本准则**八条的规定,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发生变更的,应当至少对可比期间的数据按照当期的列报要求进行调整,并在附注中披露调整的原因和性质,以及调整的各项目金额。对可比数据进行调整不切实可行的,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不能调整的原因。

  不切实可行,是指企业在作出所有合理努力后仍然无法采用某项会计准则规定。

  **十三条 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的显著位置至少披露下列各项:

  (一)编报企业的名称。

  (二)资产负债表日或财务报表涵盖的会计期间。

  (三)人民币金额单位。

  (四)财务报表是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当予以标明。

  **十四条 企业至少应当按年编制财务报表。年度财务报表涵盖的期间短于一年的,应当披露年度财务报表的涵盖期间、短于一年的原因以及报表数据不具可比性的事实。

  **十五条 本准则规定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的项目,应当单独列报。其他会计准则规定单独列报的项目,应当增加单独列报项目。

**三章 资产负债表

  **十六条 资产和负债应当分别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列示。

  金融企业等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不具有明显可识别营业周期的企业,其各项资产或负债按照流动性列示能够提供可靠且更相关信息的,可以按照其流动性顺序列示。从事多种经营的企业,其部分资产或负债按照流动和非流动列报、其他部分资产或负债按照流动性列示能够提供可靠且更相关信息的,可以采用混合的列报方式。

  对于同时包含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含一年,下同)和一年之后预期将收回或清偿金额的资产和负债单列项目,企业应当披露超过一年后预期收回或清偿的金额。

  **十七条 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归类为流动资产:

  (一)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

  (二)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

  (三)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变现。

  (四)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正常营业周期通常短于一年。因生产周期较长等导致正常营业周期长于一年的,尽管相关资产往往超过一年才变现、出售或耗用,仍应当划分为流动资产。正常营业周期不能确定的,应当以一年(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

  **十八条 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应当归类为非流动资产,并应按其性质分类列示。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应当归类为流动资产。

  **十九条 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一)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清偿。

  (二)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

  (三)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应予以清偿。

  (四)企业无权自主地将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负债在其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可通过发行权益进行清偿的条款与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无关。

  企业对资产和负债进行流动性分类时,应当采用相同的正常营业周期。企业正常营业周期中的经营性负债项目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超过一年才予清偿的,仍应当划分为流动负债。经营性负债项目包括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等,这些项目属于企业正常营业周期中使用的营运资金的一部分。

  **二十条 流动负债以外的负债应当归类为非流动负债,并应当按其性质分类列示。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二十一条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负债,企业有意图且有能力自主地将清偿义务展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应当归类为非流动负债;不能自主地将清偿义务展期的,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签订了重新安排清偿计划协议,该项负债仍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二十二条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之前违反了长期借款协议,导致**人可随时要求清偿的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人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之前同意提供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宽限期,在此期限内企业能够改正违约行为,且**人不能要求随时清偿的,该项负债应当归类为非流动负债。

  其他长期负债存在类似情况的,比照上述**款和**二款处理。

  **二十三条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类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一)货币资金;

  (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三)应收款项;

  (四)预付款项;

  (五)存货;

  (六)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及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

  (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八)持有至到期投资;

  (九)长期股权投资;

  (十)投资性房地产;

  (十一)固定资产;

  (十二)生物资产;

  (十三)无形资产;

  (十四)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十四条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类至少应当包括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的合计项目,按照企业的经营性质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二十五条 资产负债表中的负债类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一)短期借款;

  (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三)应付款项;

  (四)预收款项;

  (五)应付职工薪酬;

  (六)应交税费;

  (七)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

  (八)长期借款;

  (九)应付债券;

  (十)长期应付款;

  (十一)预计负债;

  (十二)递延所得税负债。

  **二十六条 资产负债表中的负债类至少应当包括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和负债的合计项目,按照企业的经营性质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二十七条 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类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一)实收资本(或股本,下同);

  (二)资本公积;

  (三)盈余公积;

  (四)未分配利润。

  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当在所有者权益类单独列示少数股东权益。

  **二十八条 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类应当包括所有者权益的合计项目。

  **二十九条 资产负债表应当列示资产总计项目,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项目。

**四章 利润表

  **三十条 企业在利润表中应当对费用按照功能分类,分为从事经营业务发生的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等。

  **三十一条 利润表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但其他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营业收入;

  (二)营业成本;

  (三)营业税金及附加;

  (四)管理费用;

  (五)销售费用;

  (六)财务费用;

  (七)投资收益;

  (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九)资产减值损失;

  (十)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十一)所得税费用;

  (十二)净利润;

  (十三)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分别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

  (十四)综合收益总额。

  金融企业可以根据其特殊性列示利润表项目。

  **三十二条 综合收益,是指企业在某一期间除与所有者以其所有者身份进行的交易之外的其他交易或事项所引起的所有者权益变动。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反映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相加后的合计金额。

  **三十三条 其他综合收益,是指企业根据其他会计准则规定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

  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应当根据其他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分为下列两类列报:

  (一)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主要包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等;

  (二)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主要包括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形成的利得或损失、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等。

  **三十四条 在合并利润表中,企业应当在净利润项目之下单独列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损益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在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之下单独列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五章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三十五条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应当反映构成所有者权益的各组成部分当期的增减变动情况。综合收益和与所有者(或股东,下同)的资本交易导致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应当分别列示。

  与所有者的资本交易,是指企业与所有者以其所有者身份进行的、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交易。

  **三十六条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一)综合收益总额,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还应单独列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二)会计政策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的累积影响金额;

  (三)所有者投入资本和向所有者分配利润等;

  (四)按照规定提取的盈余公积;

  (五)所有者权益各组成部分的期初和期末余额及其调节情况。

**六章 附注

  **三十七条 附注是对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三十八条 附注应当披露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相关信息应当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的项目相互参照。

  **三十九条 附注一般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至少披露: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1.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2.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3.母公司以及集团终母公司的名称。

  4.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或者以签字人及其签字日期为准。

  5.营业期限有限的企业,还应当披露有关其营业期限的信息。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企业应当声明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重要会计政策的说明,包括财务报表项目的计量基础和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做的重要判断等。重要会计估计的说明,包括可能导致下一个会计期间内资产、负债账面价值重大调整的会计估计的确定依据等。

  企业应当披露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并结合企业的具体实际披露其重要会计政策的确定依据和财务报表项目的计量基础,及其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披露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情况。

  (六)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

  企业应当按照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项目列示的顺序,对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采用文字和数字描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披露。报表重要项目的明细金额合计,应当与报表项目金额相衔接。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费用按照性质分类的利润表补充资料,可将费用分为耗用的原材料、职工薪酬费用、折旧费用、摊销费用等。

  (七)或有和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八)有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评价企业管理资本的目标、政策及程序的信息。

  **四十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下列关于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的信息:

  (一)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及其所得税影响;

  (二)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出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三)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的期初和期末余额及其调节情况。

  **四十一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终止经营的收入、费用、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和净利润,以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四十二条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企业处置或被企业划归为持有待售的、在经营和编制财务报表时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

  (一)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

  (二)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计划的一部分。

  (三)该组成部分是仅仅为了再出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下同)应当确认为持有待售:该组成部分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售;企业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作出决议,如按规定需得到股东批准的,应当已经取得股东大会或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四十三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提议或宣布发放的股利总额和每股股利金额(或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总额)。

**七章 衔接规定

  **四十四条 在本准则施行日之前已经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本准则调整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涉及有关报表和附注比较数据的,也应当做相应调整,调整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八章 附 则

  **四十五条 本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1.所有转载的内容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如有遗漏请联系我; 2.因考试安排、政策变化、课程配置不断变化与调整,分享内容仅供参考学习,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 3.部分信息进行批量脱敏处理,如果产生歧义,烦请联系我删除/改正。

相关文章
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 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
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 2019-12-27 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通知...
有没有适合零基础的初级会计考试网课?
正保会计网校开设了多个班型,满足不同需求考生,高效实验班是这些班级中适合零基础考生的班型。授课内容全面、配套资料多,关键的是高效实验班是网校的经典班型,老师团队授课,助教答疑。...
2022年11月份纳税申报期到什么时候?
11月报税截止日期 11月征期...
2023初级会计预习备考资料免费下载:初级会计近5年考试试题(考生回忆版)
正保会计网校2023初级会计预习备考资料免费下载:初级会计近5年考试试题(考生回忆版)初级会计考试大多都是零基础考生,万事开头难,所以网校为各位考生准备了免费的初级会计学习资料,有初级会计近5年考试试...
正保会计网校2022年11月11日活动规则
正保会计网校2022年11月11日活动已经开始~快来看看活动规则吧~正保会计网校2022年11月11日活动规则...
中级会计考前冲刺——中级会计职称《财务管理》题型
有不少考生,看书、听课都能懂,但是一做题就错。那么刷题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又有哪些技巧呢?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带来了财务管理的答题技巧!...
中级会计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间缩短 考生应该如何应对?
对于之前模拟题可以勉强及格的考生来说,时间缩短,可能还需要再次进行测试。没开始刷题冲刺的考生更是应该抓紧时间,适应新变化。考试时间缩短,我们该如何应对,中级考生在冲刺刷题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考取中级会计职称至少要400小时学习!你准备的如何?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结束后,总是会碰到一些考生说:今年没有努力,明年再战吧!抱着这样心里的考生真的不在少数,但是,年年报考,年年打酱油的同学还是大有人在!查一下历年的中级出考率,部分地区不足50%!这说明...
中级会计师考试全科学习方法及各科学习时长
中级会计实务是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十分重要的一科,不管是会计还是审计工作都是围绕企业会计工作展开的,因此会计实务有如职称考试的门户一样,战略地位极为重要。从知识体系上分析,学习好中级会计实务能够有效地促...
注会《战略》教材情况预计不会变化的章节
2021年注会考试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已经公布(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2021年4月1-30日 附公告原文),考试提前到8月份,如果等新教材大纲出版后再开始学,可能真的就晚了,所以各位CPA...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2022年10月份纳税申报期_10月征期日历
2022年10月份纳税申报期到什么时候?八、10月1日至7日放假7天,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5日。(星期二)。...
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照片要求是什么报名需要几寸照片
重庆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照片尺寸要求是什么?根据考试报名公告,2022年重庆二建考试报名照片要求如下:...
河南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照片尺寸要求是什么
河南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照片尺寸要求是什么?根据考试报名公告,2022年河南二建考试报名照片要求如下:...
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考生回忆版试题及参考解析
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已经结束,有的考生想对答案,有的考生想了解一下中级会计考试考查难度。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整理了2022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科目试题及解析(考生回忆版),供考生参考!...
2022年中级会计《财务管理》考试考生回忆版试题及参考解析
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已经结束,有的考生想对答案,有的考生想了解一下中级会计考试考查难度。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整理了2022年中级会计师考试《财务管理》科目试题及解析(考生回忆版),供考生参考!...
2022年中级会计《中级会计实务》考试考生回忆版试题及参考解析
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已经结束,有的考生想对答案,有的考生想了解一下中级会计考试考查难度。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整理了2022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第一天《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试题及解析(考生回忆版),供广大考生参考!...
一级建造师老师哪个网校好?正保建工网校一级建造师贾世龙老师怎么样?
正保建工网校一级建造师贾世龙老师怎么样?正保建工网校一级建造师老师怎么样?一级建造师老师哪个网校好?贾世龙老师:高校教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建筑安全研究所所长,注册一级建造师。从事注册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等建筑类、安全类国家执业资格考试培训、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正保建工网校一级建造师高玲玲老师免费课程
正保建工网校一级建造师高玲玲老师怎么样?正保建工网校一级建造师老师怎么样?一级建造师老师哪个网校好?高玲玲老师:高校讲师,从事道路与桥梁工程相关理论和方法等方面的研究与教学工作。教学经验丰富,多年从事建造师《公路工程管理与实务》课程的培训工作。...
正保建工网校一级建造师王竹梅老师怎么样?一建免费试听课来啦
正保建工网校一级建造师王竹梅老师怎么样?正保建工网校一级建造师老师怎么样?一级建造师老师哪个网校好?...
分享
0
您是否有正保会计网校账号?

“正保会计网校”为考生提供了很多免费的学习资源,包含入门学习视频、备考资料包、学霸备考经验分享等干货,使用前您必须先注册一个账号!

现在注册 已有账号,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