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正式开始,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相关纳税人需要在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2020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赶快下载app办理吧
※ 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在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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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人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纳税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1.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2.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3.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提醒】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不包括在免于汇算的情形内。
※ 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主要情形如下:
1.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减除费用(5000元/月);
2.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等等。
※ 年度汇算办理时间
年度汇算时间是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