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了委托其他单位的研发费用,也可以按照*比例加计扣除吗?
对于制造业企业发生的委托研发费用,也属于该企业的研发费用,可以按规定适用按*比例加计扣除的政策。
具体为:企业委托境内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按*比例计算加计扣除;
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按*比例计算加计扣除。
相关政策:
此次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力度,受益群体是制造业企业,制造业的范围如何界定?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1年**13号)的规定,制造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574-2017)确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574-2017)对制造业的行业范围进行了划分,企业可以根据从事的具体业务进行查询。
在这项优惠政策实施期间,国家有关部门如果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