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上班,加班工资应该怎么算呢?
春节加班工资
《劳动法》规定,法定休假节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另外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解释,支付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是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正常工作时间的日工资。
2008年原劳动社会保障部对职工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作了规定: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正月初一至初三:
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
除夕、正月初四至初六:
若不能安排补休,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
注: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