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计税方法,又称简易征收,即简易征税办法,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行业的特殊性,无法取得原材料或货物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按照进销项的方法核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后税负过高,因此对特殊的行业采取按照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简易计税哪些情形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1、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2、提供安全保护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
3、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征税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
4、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
5、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等等
一般纳税人有哪些情形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办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