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企业 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 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上述所称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 1.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 2.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3.提供劳务的场所。 4.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5.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通过上述的理解,如果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那么就属于居民企业;实际管理机构不在境内,有分支机构,或者未设立分支机构但有境内来源的企业,属于非居民企业。
例如: 1.在美国成立的企业,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属于居民企业。 2.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属于居民企业。 3.在日本成立的企业且实际管理机构在日本,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属于非居民企业。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就是企业的所得,有来源于境内所得,也有来源于境外所得,对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征税对象,现总结如下: 只要是居民企业,对要对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都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就其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和发生在境外但与其在我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但发生的所得与其设立的机构无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就其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没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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