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实务》答疑精华:企业合并递延所得 详细问题描述: 关于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何为免税合并,与应税合并有什么区别?】 《中级会计实务》答疑精华:企业合并递延所得 答疑老师回复: 免税合并,即被合并企业不确认全部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不计算缴纳所得税。应税合并下被合并方需要计算缴纳所得税。 免税合并下,税法不承认公允价值,也就是说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全部资产的计税成本,须以被合并企业原账面价值为基础确定,所以说免税合并下资产或负债的计税基础就是原账面价值,而投资方是采用公允价值入账的,这样一来,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就会产生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免税合并与应税合并账务处理的区别在于合并日,如果是免税合并,合并日取得的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并计入资本公积,但该递延所得税转回时对应所得税费用。而应税合并,合并日取得的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相同,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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